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涌入深圳这座现代化都市,追求更高的生活品质。房价的高企使得许多年轻家庭望而却步。为了缓解这一现状,深圳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购房优惠政策,其中,组合贷款公积金作为一种新型购房方式,受到了广泛关注。本文将从组合贷款公积金的定义、优势、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购房者提供有益参考。
一、组合贷款公积金的定义
组合贷款公积金,是指购房者在申请贷款购房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相结合的一种贷款方式。具体来说,就是购房者首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覆盖购房款,再申请商业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将住房公积金的低息贷款和商业贷款的高额度贷款相结合,实现了多重保障,降低了购房成本。
二、组合深圳组合贷款公积金提贷款公积金的优势
1. 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较低,可以有效降低购房者的利息支出。
2. 额度灵活:组合贷款公积金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相结合,满足了不同购房者的需求,提高了贷款额度。
3. 享受政府补贴:购房者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可获得政府补贴,减轻了经济负担。
4. 保障性强:组合贷款公积金将低息贷款和高额度贷款相结合,降低了贷款风险,保障了购房者的权益。
三、组合贷款公积金的操作流程
1. 购房者首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交相关材料。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购房者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
4. 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提交相关材料。
5. 银行对购房者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商业贷款。
6. 购房者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偿还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
四、案例分析
张先生是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员工,准备在深圳购买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由于房价较高,他决定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张先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了3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随后,他向银行申请了70万元的商业贷款。经过银行审核,张先生顺利获得了贷款。在政府的补贴下,张先生成功购买了心仪的房子。
组合贷款公积金作为一种新型的购房方式,具有低息、额度灵活、保障性强等优势。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这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在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时,购房者还需关注贷款利率、还款期限等因素,确保自身利益。相信在政府政策的扶持下,组合贷款公积金将为更多家庭提供购房保障,助力他们实现住房梦想。
在我国不少地区,已经可以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一起组合还贷了。那么,当公积金账户
据了解,在办理了公积金和按揭的组合贷款,不能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公
积金账户里余额可以用来按月偿还贷款。如果是在可办理公积金冲贷业务的银行申请的公积
金组合贷款,也可以办理余额冲贷业务,用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冲抵您的贷款,减少每月还
款额。房屋抵押贷款
易贷网提示您:公积金和按揭贷款必须同时同比例偿还。市民可以选择就近的市公积金
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具体办理地址可以拨打各地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您好,可以的。
材料:契税完税凭证原件、购房发票原件、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不动产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流程:先到单位财务开现金支票和公积金提取单。然后到公司公积金缴纳的银行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的期限:
以契税单为准。一年之内。公积金于购房一年内可提取一次现金。若以后想提取公积金,只能将公积金里的余额转帐还贷或等退休后领取。)
我的公积金有6万余额,每月交1000,最多可以贷款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一、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二、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三、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四、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扩展资料:
公积金申请条件(深圳市为例):
符合下列第1至第8条全部条件的,购买新建商品房、保障房、存量商品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下列第9至第19条全部条件的,可申请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9、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深圳组合贷款公积金提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10、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1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深圳组合贷款公积金提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12、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13、申请人或者其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1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15、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16、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要求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1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深圳组合贷款公积金提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18、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9、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原商贷用途为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原商贷用途为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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